近午夜,茴香小酒馆正放着邓丽君的歌。

我擦拭着最后一盘空酒杯喃喃自语:“今夜有雪,听完这一曲也该打烊了。”

“老板,来两打啤酒!”门外传来一阵喧嚣。小酒馆涌入了十几位客人,穿着湘北队的篮球服,抱着奖杯有说有笑,似乎是得胜归来。

看年岁也都不是毛头小伙子,抱着一丝好奇,我凑过去:“各位客官,来尝尝本店的招牌茴香豆吧,听说会让你想起过去...”

霎时,空气中飘来一股浓重的鲜香,让我疑惑的探望厨房的炉火,顺手帮他们换了一首应景的歌。

仿佛沉静下的空气突然有了质感,他们的思绪被乐曲点燃出了火花,我也有幸托着下颚靠在吧台静静地聆听...

1号#方正君:

小时候,我最喜欢上的就是体育课。那时身材廋小的我,看着高年级的哥哥们在球场上尽情驰骋,心中充满澎湃的激情,我也想参加篮球队。终于,我上了高中,全班最矮的我却被篮球队无情的拒绝了。

高一上学期,学校举行篮球赛,我的同桌娟在球场边为磊同学痴迷的尖叫感染了我。我想,有一天我也要赢得她的尖叫。我开始每天中午和下午跟着篮球队的同学去蹭篮球,请老师和学长指导我,也开始认识了乔丹、科比。坚持到高二下学期,我的篮球水平还是那么烂,也没有赢得娟的尖叫,但欣慰的是我发现我早已不是班上的矮子,原来通过打篮球两年的时间,我的身高已经长高了许多,已经可以自信的和娟走在一起了。经过紧张而窒息的高三备考,从此就再也没有打过篮球,高考后我们分别两地,但是留下了这段美好的回忆。

今年我回到了武汉,重返校园,一群纯洁有爱的同学们,组建了一支传奇的篮球队,让我拾起了这段回忆。在这里,我听到了女同学们优雅甜美的尖叫与歌声嘹亮的助喊,看到激情澎湃、热血沸腾的表演,让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青春懵懂的时代。我也借助其他队友顽强拼搏、精彩绝伦的表演,获得了人生中第一个篮球冠军。最为重要的是,通过这次篮球赛,我感觉班是一个非常团结、十分有爱的集体,让我收获了一群纯洁友爱、志同道合、相恨见晚的好同学。或许,若干年之后,回忆起这段时光,我们也会露出甜蜜的笑容!

,我们筑梦青春,一起飞扬;,我们精诚合作,共创未来!

3号#吴俊雄:

感谢我科把我带进篮球,感谢我科让我还有继续征战篮球比赛的机会,感谢13班的小伙伴们,让我有幸拥有这辈子的第一个篮球冠军。

有幸见证了湖人王朝,是Kob让我喜欢上了篮球,从那以后篮球成为我生活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6年过去,科比的退役,篮球似乎慢慢在我的生活中被遗忘。

我曾经也有一个梦想,就是到斯台普斯球馆看一场科比的比赛,但是已经无法实现了,梦想破灭。

幸运的是,在华科,我遇见你们,一个充满友爱,和睦,团结,温暖的集体,让我重新点燃了我的篮球梦。

年科比球衣退役,再一次回顾我科的集锦视频,特别是在那场比赛的最后一节,那个黑曼巴的眼神,令我感慨不已,那种渴望胜利的眼神时刻提醒着我,科比的曼巴精神永记于心。

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我看到了我们13班也有这种精神,我们也有凌晨还在忙于作业的奋斗画面。

感谢有你,因为有你,我的生活更精彩;因为有你,我的人生充满活力。期待在后面的两年时间里我们会更出彩,在整个MBA学习中我们每个人都硕果累累,成功完成蜕变。在我们毕业以后13班将会是我们夜空中最璀璨最闪亮的星星,照亮着我们不断前行,去打造属于我们自己的王朝。爱你们,13班永远最棒!

5号#文大平:

篮球一直是我最喜爱的运动。我和很多小伙伴一样,也是从高中开始打球。

曾经因为喜欢打球,大中午的被老师体罚,晒过太阳过。也曾因为太早起来打球,球被校警没收当场把球扎破,一群小伙伴差点把校警给揍过。成群结伙的一起去打球,是我高中时期最爱干的事。

到了大学,姚明在NBA混的风生水起,我也成了火箭队的忠实粉丝。为了看火箭的比赛,也翘过课,也在没课的周末准点起来过。因为有姚明,有火箭,大学没女朋友的日子不孤单。

现在呢,也当爹了,可能是因为自己的喜欢,儿子对篮球也很热爱,还是幼儿园篮球队队长了。我相信因为喜欢篮球,会能让他懂得分享,让他快乐,会让他有个好身体。无兄弟,不篮球。Ilovthisgam!

6号#袁野:

那年闷热的夏天,就在那晚夺冠球馆旁边的室外场,第一次约我的Angl去看我打球。那是“武汉”举办的“北京vs武汉”街头篮球南北对抗赛“京武门”的高校巡回赛,因为创办人是曾经的辅导员,得以持外卡参赛。

以为会被各类高手虐成渣渣一轮游,没想到当年斤的我在最后侥幸蒙中一球涉险闯入第二轮,然后在第二轮被虐的骨头渣渣都没有了。

而那一年就在我们夺冠的体育馆,第3次“京武门”的比赛武汉以75:69的比分赢了北京cl。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高手对决--武汉的周锐和北京的吴悠,回来后无数次模仿他们的运球、假动作、投篮节奏...后来我寻找一切机会去现场观看更高水平的比赛,在好友的引荐下结识了武汉理工的代怀博、李文俊,也一路目睹了他们夺得那一年CUBA的西南赛区冠军。

感觉那时候能够经常和几个高手打球简直很满足,虽然时常被和我差不多高的李俊文晃过一遍又一遍...

这么多年篮球一直陪伴着我,从小学五年级遇见我的篮球启蒙师傅(后来被我虐成渣,自暴自弃成了个胖子),到初中和高中三次决赛惜败,再到大学作为主力分位和系队一起“新生杯”夺冠并卫冕两次,工作后第一次作为外援被邀请加入老妈单位球队打各种比赛,再到变成了个胖子后跟随最友爱的三班又一次夺冠...篮球始终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因为篮球我认识了来自五湖四海各行各业的球友,大家在球场上互相切磋、挥汗如雨;因为篮球我学会了谦虚务实、奋力拼搏,更多的高手让我知道差距,也让我学会用准确的助攻,精确地投篮,强悍的防守,凶猛的抢断认真地对待每一场比赛;最重要的是因为篮球我和Angl相知相爱,最终走到一起,有了幸福美满的家庭和可爱的小U...

我和篮球的故事仍在继续,虽然当年我不到斤,现如今不到斤,用Angl的话说就是当年认识你时还有腹肌,现如今只能哀叹。但也正因为如此让我对篮球有了更深地感情,陪伴着我走过了风风雨雨,见证了我的每一次失败和成功,忧愁和欢喜,瘦子和胖子。这就是我与篮球的故事,而这个故事还在延续,并将一直延续下去…….

7号#张明坤:

?初中、高中、大学都是踢足球,从未碰过篮球,直到大学体育考试的其中一个项目之一是考篮球,从此便与篮球结缘,而后一发不可收拾……

8号#潘盼:

我接触篮球比较晚,是从大学才开始,那时候有夜跑的习惯,却经常被隔壁寝室室友拉去当篮球陪练,渐渐的学会打球,并且喜欢上了篮球。

来到大二,通过跳舞开展了一段新的恋情,我最喜欢看她笑起来,大大的眼睛快眯成一条缝的样子,她虽然不喜欢看球,但她承诺会去坐在场边看我打一场球。那个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进了院里的篮球队,训练真的很苦,但无论是正规比赛还是训练赛,或是路人局,她都没来看过,我不奢望了。

转眼到大三,我退出了篮球队专心学起舞蹈,跟她待在一起的时间也多了起来,看得出来她很开心,可我心里时常会有一些莫名的失落,我知道那是什么。一年多过去,快毕业了,院里的学生会组织了一场毕业篮球赛,我是我们班篮球队的一员。那段时间我和她只是在吃饭时间才聚在一起,其余时间我忙着毕业和训练,而她忙着备考家乡的公务员。

终于球赛开打,我希望她能去看我打球,她笑着说,我应该去吧。我记得那是我们班的第三场比赛,那天阳光很刺眼,我在一次持球过人时脚踝扭伤,疼的全身冒汗。我被同学搀扶下场,把脚放进装有冰水的塑料袋里减缓疼痛,我左右张望,没看到她。我知道这可能是我在学校的最后一场比赛了,但她却一次都没来看过,哪怕是看我投一次篮都行,没来过,坐在场边的永远没有她。医院躺了四天,在寝室休息了半个月,期间除了去办过一次毕业手续、参加一次班级毕业聚餐,就直接回家了。毕业大家都散了,我和她,也散了····“

10号#李晶:

这么说可能有点暴露年龄,但我确实是看过迈克尔乔丹,巴克利,德雷克斯勒,奥拉朱旺?那一票神仙打篮球的人。井上雄彦的灌篮高手是我篮球启蒙漫画。那个时候还在连载中,还叫篮球飞人,还没有动画片。于是漫画书里的安西教练因此就成了我的篮球教练。

对我老婆在大学里最深的运动印象,一个清晨我在她楼下打篮球,看她走过来于是说,来我教你打篮球吧!她接过篮球,很轻盈的完成了一个三步上篮,当时惊到了,其实这么多年,她一直都是一个不擅长体育的人。

工作这么多年,足球还偶尔为之,篮球基本上就算断了。完全没有想到事隔这么多年,还有机会重新披挂上阵,打完三次全场。还能正经八百的夺一次冠。感谢我的科,感谢各位男神女神,我们厉害炸了。

11号#王尘:

很多人喜欢叫我王队,原因很简单,球场上相识相熟,活动当过队友,比赛当过对手。有过肌肤之亲之后,言语分外暧昧,可以互喷球技,也可以肆意开车激情四射。篮球场是个浓缩的小社会,性格,素养,为人等等,俯仰之间都可以体现地淋漓尽致。你来我往,一生二熟,多次活动下来,筛掉了意志力不坚定的草台班子,剩下的能持续约球的伙伴,都是经历过考验的同志。

只需尽情释放荷尔蒙的青春校园,已随那些年错过的她们逐渐远去。肩上多了各种责任,需兼顾不同场合下各位的情绪,带队伍、参加队伍也都不再容易。一场比赛,背后饱含的故事也多了起来,从繁忙的工作中抽身,从繁重的课业中抽身,从繁杂的家务事中抽身,林林总总。曾一心提高个人球技的我,从起初的攒人打野球,到攒人打比赛,再到带队打比赛。从队里缺主攻手,担当得分重任,扛着炸药包硬刚;到队里缺防守者、组织者,化身蓝领硬怼。少了个人炫技的冲动,多了重大局的稳重。

翩翩少年的轻盈不再,油腻大叔的唠叨初现。嘴上说着打打养生球,锻炼下算了,心里还是惦记着班上的姐姐妹妹们,还是得拼啊,毕竟高颜值的拉拉队就是移动的春药。药效上来了,想不赢真得很难,真想年年有药吃,周周有球打。

孤胆英雄那是电影里的,大家开心氛围融洽才是最好的方式,唤醒了久违的热情,感受到了凝聚的温情。我们相逢不晚,未来会更灿烂。

14号#宋辛:

第一次感到透支,是大学那年一宿没睡打了场篮球赛;

第一次感到麻木,是那年失恋一口气投了个三分球;

高一收到的球衣礼物我至今还留着,

同年投失了最后一球背负的骂名但愿我能忘了。

无论失意、得意,篮球总是不声不响的陪着我,

我不拍它,它就沉默。

看着我在45度弧顶彷徨的写过《最美的二十岁》,它笑不说破;

看着我光着膀子在路灯微光边缘一次次起跳,它笑而不语;

看着我在泥水不净的水泥地蹲着喘气又爬起,它不笑也不说;

直到看到我不满意的体检报告,它说“回来吧,我陪着你。”

篮球,谢谢你,让我临近而立之年还能遇到一群一起打球的好兄弟,遇见全世界最美的啦啦队,让我看清我的心。

15号#余俊晖:

高中的时候,我暗恋我们班一个女生,隔壁班有个男生追她,那个男生篮球打得很好,而我却不会打。高二打篮球赛,我拼命地练球,也是那个时候我第一次说这句话:“他如果进三个,我请所有人吃饭”,结果我技术犯规离场…

毕业后我对那个女生表白,可她还是拒绝了我…

十年以后,我们在同学聚会相遇,看到她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还是喜欢她,后来我告诉她,那一场球和高中在球场上的所有努力,都是为了她…她却说,球赛那天,她在教室自习,她根本不看篮球。

她就是我现在的女朋友啦,哈哈,所以努力一定会有好结果的。

拉拉队长#李霞:

之前,我从来不看篮球,一直以为几个傻大个几个黑鬼抢球抢来抢去不知道有啥意思。参加啦啦队以后,什么都不懂的我只知道要大声加油要盖过对手,要赢。后来我也开始看篮球比赛了,还选了一首振奋人心的啦啦队歌!

“风在吼!马在叫!三班在咆哮,三班在咆哮!”

女队1号#段沂丽:

永远不会放弃篮球。希望自己可以在瞬息万变的赛场上发光发热。它可以带来运动后的快感,带来电石火光般的激情。因为它,伟大瞬间被创造。它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因为热爱,所以超越。我,在用篮球征服世界。

女队2号#余慧敏:

老爸买的第一个篮球是在我小学4年级,当时刚装上有线电视,想想也真是童真,足球小将、排球女将,四驱兄弟那么多动漫袭来,我却那么碰巧爱上了灌篮高手的仙道。

小学生的我,拿着老爸的篮球早上5点直奔操场,独自学习如何运球,后被外校过来打球的学长们带着学会了基本的篮球知识;到初中后才知道原来班上同学没有打篮球的、就专注于偷偷暗恋学习好的班长而没有接触过篮球;终于和他考上一个高中的我老透过教室窗户看到他当啦啦队为他们班的篮球队助威,于是乎就拉拢班上打篮球的男同学组织男女混合3+2球赛,就这样高中3年,每一年都和他们班争夺冠亚军时他都在旁边给我加油。

从不看NBA的我、很少接触篮球的我、在13班篮球比赛里让我又想起了曾经最美好的回忆,感叹时光荏苒,我还是我。

女队3号#何文倩:

我们这一辈人的童年除了小霸王是没有其他的电子产品的,打开记忆的闸门只有楼下院子里的破旧木质篮板和水泥篮架,那一条条被我们磨的看不清的界限,还有饭后邻居小伙伴抱着篮球在楼下的声声呼唤。

变着花样的投球和运球比赛是我们最热衷的游戏了,初中搬离了篮球小院后,儿时的小伙伴再见面也由于青春期的羞涩再也不打招呼了,后来也就渐渐丢失了这些技能,尽管后来听到大家谈论小伙伴的成就,我也会因为疏离感而说跟他们不是很熟,渐渐的也就失去了对这些人最后的一些记忆。

后来由于种种说不出的心理变化也总是刻意去喜欢踢球的男生,当再拾起篮球时发现童年小伙伴在楼下呼唤的声音其实深刻到充满了整个童年记忆,而成长带给我们的是这一次学会了一定要好好珍惜我们小三班场上的每一个小伙伴。

沉醉在他们的故事中,不知不觉天亮了,我揉了揉润红的双眼离开空荡荡的小酒馆,手中多了一件红色的球衣,上面绣着号码“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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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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